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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五分院:“四步工作法”筑牢“防护网”
时间:2014-08-11  作者:沈义 彭静 张立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近日,在重庆某国企大会议室里,该企业100多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聆听了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下称“五分院”)的预防宣传课。此前,该企业两名中层干部因涉嫌贪污罪被检察机关查处。结合办案,该院主动送法上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这样的预防宣传课,五分院以大约每两周一次的频率,在辖区国企举办。而这,仅仅是该院预防国企职务犯罪“四步工作法”中的一步。据悉,“四步工作法”最早在辖区煤矿安全监察领域中试点。其间,该院向重庆煤监系统发出的一份检察建议书,在全国第三届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评比活动中获评“十佳”。今年,重庆市委办公厅、最高检办公厅先后采用了“四步工作法”相关信息材料,重庆市委领导也给予了肯定。 

    第一步:预防调查“摸清底数”  

    国企发生职务犯罪案件,不仅会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还会挫伤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严重影响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从源头上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五分院职务犯罪预防处首先会及时跟进办案情况,深挖带有典型性、普遍性的国企管理问题,通过多渠道客观全面地调查和研判当前国企职务犯罪的特点,使之后的几步工作更具针对性、系统性。  

   该院在审查起诉重庆移动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沈长富受贿3600余万元一案时,预防处干警抓住时机,同步介入,对办案各个环节及时跟进,深入梳理重庆移动公司存在的管理漏洞,最后挖掘出国企普遍存在的“一把手”监管缺乏问题,并提出一系列检察建议,如狠抓制度执行强化“一把手”考核、落实领导“轮岗”制度、健全权力分解运行机制等。后来,重庆移动公司全部采纳这些建议,并决定加强与检察机关合作,更好地促进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  

   此外,该院预防处还从同类案件中分析规律,深挖行业性、系统性管理风险漏洞,以便准确把握不同行业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如在重庆某大型工程项目建设受贿窝串案的侦办环节中,该院会同辖区基层院开展系统研判,结合其他类似案件,着重解剖国企工程建设领域受贿环节及受贿方式,从而了解到相关国企在日常管理、内控机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几年来,该院共到相关企业开展预防调查20多次。  

    第二步:警示教育“拧紧阀门”  

   “贪污、受贿、渎职,怎样防患于未然?要诀一:法律意识要增强,法律规定要知晓……”在五分院预防处的办公室里,记者看到一本别开生面的小册子——《防贪污受贿及渎职犯罪要诀》。这本由该院自制的小册子,以动漫的方式将相关法条和罪名列举出来,使人印象深刻。  

    “从20113月起,我院共向辖区国企发放宣传手册上千册,播放国企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例短片250余场次,张贴预防宣传海报2000余份,尽量让预防宣传实现无缝覆盖,不留死角。”该院预防处处长冉龙梅介绍说,这些警示教育工作都是在前期预防调查的基础上开展的,目的就是让国企职工警醒发汗,牢牢筑起他们的思想堤坝。  

    在预防宣传全覆盖的同时,该院根据实际情况,为国企量身打造“一对一”的专项预防,就连发放的“要诀”手册也极具针对性,既有安监部门的《安监人员防渎要诀》,又有工程建设领域的《防贪污受贿及渎职犯罪要诀》等。该院预防干警一般会为国企先提供一个大致的警示教育活动方案,内容主要是预防讲座、旁听庭审、预防研讨、“感受式”预防等项目介绍。在听取国企意见后,再量身制定一系列合适的警示教育活动。据悉,由该院与九龙监狱共建的“感受式”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是最受当地国企领导和职工好评的。2010年以来,先后有国企干部职工、新任领导干部等4000多人次参观过九龙监狱的监舍和劳改场所,聆听罪犯现身说法。  

    第三步:咨询指导“出谋划策”  

   为帮助国企在管理中找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除了前期从案件中深挖问题外,五分院还和重庆工商大学廉政文化研究中心建立起了长期的合作交流关系,一同对当前国企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廉政风险排查机制等进行专题研究。目前,由双方共同打造完成的课题《提升重庆廉政文化软实力的实证研究》,已向重庆社科院申报。  

   “这是一种相互借力的方式。检察机关侧重于法律实务,高校侧重于理论研究,双方的合作应该能发挥11>2的效果。”该院副检察长陆军说。今年6月底,重庆工商大学廉政文化研究中心正式更名为重庆廉政研究中心。  

    对症下药才能真正解决问题。该院通过预防咨询热线、法治咨询等方式,为国企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4年来共接受国企及其干部职工预防法律咨询1200人次,形成预防措施300余项。201212月,该院结合国企物资采购领域发案环节特点,主动邀请重庆能投集团物资采购公司座谈,提出5条改进物资采购工作的意见,并指导该公司进一步对《物资招投标廉洁从业合同》和《劳动集体合同》进行完善。同时,还指导该公司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促进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分配运行以及权力部门、资金资源密集领域的风险防控。  

  在该院帮助下,辖区国企的预防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4年来,20家物资采购领域的国企、10家工程建设领域的国企都参加了相关经验交流会,向同行介绍其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其中20多项经验措施被企业间相互借鉴。  

    第四步:堵漏建制“防止反弹”  

   “怎样帮助发生过职务犯罪案件的国企治根,防止腐败反复发作?这是我们近两年来一直在探索的课题。”陆军说,帮助国企分析查找管理漏洞和腐败风险隐患后,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建立一整套既切实可行又稳定长效的制度机制。  

    2013年,该院针对沈长富受贿案暴露出的重庆移动公司一系列管理漏洞,在提出检察建议的基础上,又提出了明确责任、健全采购制度、加强风险防控等4条整改措施,并派员帮助该公司修订《供应商管理办法》、《集中采购产品质量管理办法》等10余项制度。此做法得到重庆移动公司主要领导的认可。  

   建章立制是基础,但只有确保预防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地生根,才能确保前期所有工作不会“付诸东流”。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11年该院联合重庆市城投公租房公司制定了《公租房项目信息“十公开”方案》,并全程监督方案执行情况,确保各建设环节全程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公租房工程招投标环节中,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机制,有效阻止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混入投标人和供应商队伍中。  

   从2013年至今,该院与重庆城投集团、重庆全通工程建设管理公司等单位密切协作,针对最高检挂牌督办的预防项目重庆两江大桥工程,依法介入工程相关环节,积极参与研讨规范工作制度流程,完善了企业廉政建设管理、合同管理、项目材料建设等管理制度,对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等提出改进建议,推动引入第三方监管,监督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目前,这个投资超过40亿元的重庆重点工程项目,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及职务犯罪案件。”陆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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