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4月10日
在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代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席晓明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坚持职能立检、提升检察监督力,坚持文化育检、提升检察软实力,坚持改革兴检、提升检察公信力,对标一流,奋发有为,狠抓落实,各项检察工作取得全面发展和新的成效。
一、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上抓落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具体的检察工作实践之中,确保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以党建为引领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县委、政法委党建工作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开展全员政治轮训,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三篇光辉文献”、总书记重要训词等,持续巩固和积极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成果。
不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加强制度建设,使年度廉政述职、廉政谈话、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教育成为常态化。五年内接受市院党组政治巡察1次,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和检察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9次。
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全员填报、按月填报、如实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10次。
五年来,全院干警未有任何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二、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精准服务和保障县域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
坚决维护县域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全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代县建设,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471件605人,提起公诉676件872人,为我县平安建设贡献了检察力量。
坚决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责任,推动专项斗争决战完胜,处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22件,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4件21人,提起公诉2件11人,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6件,对黑恶势力形成震慑,维护了一方平安;严厉打击制贩毒品违法犯罪,批捕106件121人,起诉141件158人,有力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助力代县禁毒重点关注县“摘帽”;以推动综合治理为着力点,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行政机关失职失责等问题,制发刚性检察建议71件,有效推动了行业治理。
积极参与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
聚焦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通群众控告申诉“最后一公里”,提供“一站式”服务,办理申诉及控告案件105件。
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处置县域金融领域风险点,审查批捕、起诉信用卡诈骗案2件、贷款诈骗案2件、骗取贷款案12件,涉案金额约八千余万元。
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围绕防性侵、防诈骗、防欺凌等主题,在全县21所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0余次,1.2万名师生和家长接受法律教育。
大力发挥司法救助在脱贫帮扶中的作用,依法依规为8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7.5万元。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邀请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新闻媒体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11次。围绕禁毒、防范非法集资、“12.4”宪法日、《民法典》宣传等主题开展检察宣传活动12次。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摘帽。
依法打击涉农领域犯罪,办理扶贫济困领域犯罪案件9件16人,批捕起诉了张某龙、姚某忠等系列破坏农村电力设备案等一批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典型案件,有力保证农村生产、生活稳定,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履行帮扶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用足用好党和国家扶贫政策,扎实开展“九项行动”,用心开展“五个一”“三服务”活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工作、政策、责任落实。
三、持续强化法律监督效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
转变刑事执法办案理念,健全“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从2018年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人数、案件数连续三年大幅递增,2020年度适用人数为150人,适用率达84.83%、确定刑量刑建议率达80.82%、量刑建议法院判决采纳率达99.28%。
充分履行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职责,五年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件、监督撤案3件,追加逮捕9人,追加起诉63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64人、不起诉21人。
全面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审判监督模式,提起刑事抗诉14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24件。全面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纠正各类刑罚执行违法50件,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纠正84件,财产刑执行检察建议采纳60件。
逐步做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
加强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共受理民事审判监督案件159件,支持起诉16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对民事执行监督75件。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采纳率达100%,民事审判、裁判类检察监督形成特色亮点。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结合代县历史文物众多、水资源较丰富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食品安全领域、国有财产保护领域、英烈权益保护领域等立案审查15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5份。
对西茂河水体污染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和所属辖区政府发出检察建议2份。就金方昌、李秀清烈士纪念碑、枣园杨庄惨案纪念碑等英烈设施保护与石家庄军事检察院联合发出检察建议3份,督促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四、落实各项改革任务,不断优化检察内部管理,进一步提升检察监督能力
持续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
圆满完成转隶工作,以党内监督与司法监督相互协调为目标,强化监检衔接机制建设,进一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共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1件42人,决定逮捕8件11人,提起公诉23件31人,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圆满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人财物省管、检察官遴选入额等工作,改革成效基本凸显。
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职能,共召开检察官联席会45次,研究讨论疑难复杂案件27件,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决策水平大幅提升,案件质效逐年递增。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和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案要求。
检察长及其他院领导亲自讯问、亲自出庭、亲自阅卷成为常态。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1275件,占办案总量的55.2%。
将检察官业绩考评作为加快推进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的重要抓手,刑事案件“案-件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等新的业务考评内容成为考评重要指标,充分发挥业绩考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推动实现固强补弱、争先进位。
不断加强检察智能化建设。
主动拥抱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建成全市首个智慧检务案件研讨会议平台,积极建设并深度应用远程视频接访、远程出庭指挥、“206”系统、检务通手机APP等智能化应用平台。
顺利推进远程提讯、网上预约、案件信息公开等工作,无人机、高清数字化摄录设备等高技术装备投入使用,科技强检、智慧检务迈出坚实步伐,检察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五、弘扬检察文化,不断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能
确立检察文化内涵体系。
确立“雁门忠勇魂、滹沱奉献情”检察文化主题,培育“担当、实干、进取”的代县检察精神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文化内涵体系,发挥检察文化的价值引领作用。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组织基础。
突出加强党组班子建设,持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高频次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严肃组织生活,严格党内监督,科学民主决策,营造严肃活泼、团结向上、风清气正的机关文化氛围。
争创文明单位,提升整体素能。
组织开展“魅力检察·光影记忆”手机摄影比赛和“健康绿色行”徒步登山健身活动,院内完善配置图书阅览、文体活动设施,活跃干警文化生活,培养健康情趣。建国七十周年之际,全员参与拍摄MV《我和我的祖国》,激发爱国热情,培育检察情怀。
2020年7月我院被评为“山西省文明单位”。
2021年检察工作安排
今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和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各项检察工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继续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总要求,全面推动“四大检察”充分协调发展,紧紧围绕 “12339”发展战略与“转型出雏型”核心目标,积极履职,奋发有为,为全力打造承东启西忻州东部门户,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富裕代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进一步发挥监督职能,增强大局意识,在服务代县转型出雏型上抓落实。
三、强化法律监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全面从严治检,提升综合素能,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五、自觉主动接受人民监督,认真答好人民满意答卷。
撰 稿|郭 文 彪
编 辑|刘 元 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