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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代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代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4月 9日在代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代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度检察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代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职能立检,提升检察监督力;坚持文化育检,提升检察软实力;坚持改革兴检,提升检察公信力,三管齐下,整体推进,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均取得新发展、新进步,检察工作年度综合考评位列全市前茅。

一、 围绕中心工作,着力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党委、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着力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和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战略及生态文明建设,集中精力保稳定促发展。

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大局。落实脱贫攻坚统揽全局要求,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了刘浩、周杰等十余人聚众斗殴案等一批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案件,确保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认真组织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案(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3件,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给予有力打击,依法保护涉农权益,服务美丽代县建设;狠抓涉农领域“阳光百姓”工程,制定出台代县“阳光百姓”工程实施意见,组织培训全县55家涉农、扶贫单位 “阳光百姓”工程报备员60余人,加强对涉农、扶贫项目资金精准监督,确保其公开透明、规范运行。积极履行脱贫攻坚自身帮扶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注重调动发挥贫困村民自身潜力,激发其内在动力;坚持责任到人、精准施策,紧密结合帮扶村实际,大力调整种植业结构,推动帮扶村东若院村土地流转1150亩,西若院村加大种植红薯、小米等杂粮种植规模,有效增加了贫困户收入,取得良好效果。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推动平安代县建设。深入开展综治宣传教育,以未成年人检察“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为载体,5个学校近千名学生受益,努力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办理支持起诉31件、公益诉讼4件,保护了弱势群体权益和公共利益;加强对特殊人群帮教工作的检察监督,监督纠正监外执行等社区矫正不规范问题16件,及时消除不稳定、不安全隐患。积极参与全县重要节点、复杂案件矛盾纠纷稳控化解,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在检察环节调处6案,取得积极效果;深入开展涉检矛盾问题解决,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申诉信访案件31件,成功化解一起三十多年上访申诉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对2名刑事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及时解决其生产生活困难,体现司法情怀,有效预防和化解了社会矛盾。

二、坚持职能立检,着力提升检察监督力

始终坚持司法办案中心地位不动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加大检察监督力度,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狠抓职业荣誉教育。面对检察职能调整新形势,通过认真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检察监督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明晰肩负的职责使命,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自信,树立使命意识;深刻认识检察监督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人民群众有安享和谐稳定之福,检察机关有维护社会稳定之责,增强检察归属感、认同感,强化广大检察干警依法履职的责任担当。落实司法业务工作目标责任,兑现考核绩效,着力营造司法办案工作比肩发展、竞相争先的良好态势。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6件126人、审查起诉案件124件163人,批准逮捕89件119人,决定逮捕1件1人,提起公诉103件120人;纠正漏捕2人,追诉漏罪7人、漏犯4人,强制医疗1件1人。及时介入公安部督办的崔会岩、张国林等二十余人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品案,从严从快批捕犯罪嫌疑人18人、监督立案2人、追捕2人,对严重违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给予坚决有力打击,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对项目建设做出贡献情节轻微犯罪等依法不起诉5件5人,最大限度地减少和化解社会对立因素。

着力强化诉讼监督。加强刑事活动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撤案1件,命案现场介入5次,侦查活动纠违28件,审判活动纠违10件,提起刑事抗诉7件,提出量刑建议107件(采纳81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件,对监管场所纠违16件,对生效刑事判决财产刑执行纠违35件;办理首例再审检察建议启动刑事再审案,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提请民事抗诉1件、息诉1件、终结1件,对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46件,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和权威。

加强司法规范建设。突出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从司法教育、能力培养、信息化建设、查纠整改、长效机制等方面细化要求、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建立以案件质量流程控制为核心的业务规范化体系和案件评查机制;打造“阳光检察,落实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共公开发布程序性信息174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112件,尽可能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组织开展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评议以及上级组织的案件评查,以问题为导向,突出整改关键环节,先后整改司法不规范的行为6大类59个具体问题,着力提高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坚持文化育检,着力提升检察软实力

坚持把文化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核心工程来抓,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着力提升检察队伍整体建设水平。

确立文化育检内涵。坚持传承历史文化,体现地域特色,切合职业规范,确立“雁门忠勇魂、滹沱奉献情”检察文化主题,弘扬“立德、求实、唯廉、精察”院训文化,培育“担当、实干、进取”的代县检察精神,发挥检察文化的价值引领作用,激发检察事业发展的强大内生动力。

深化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四个意识”,夯实思想根基,参加省检察院“心有党中央、紧跟核心走”主题交流活动,获三等奖。开展学习先进典型、重走革命道路、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廖俊波、刘桂珍等先进事迹,实地参观夜袭阳明堡飞机场、雁门关伏击战等红色基地,感受革命先辈先烈的奋斗精神;建军九十周年之际,组织开展以“不忘历史,奋力前行”为主题的国防教育活动,铭记我党我军革命历史,感受革命军人英雄气质,弘扬共产党人革命文化。

突出十九大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大召开之际,组织全体干警收听收看了大会实况转播,聆听了习近平总书记的工作报告。10月25日即十九大闭幕第二天,组织开展了以“学先进,问初心,担使命”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组织中层以上干警深入我县峪口乡段家湾村,现场参观学习优秀共产党员刘桂珍同志先进事迹,深切感受其坚守工作的担当与奉献精神,感悟并践行作为检察干警自身的使命担当。其后,我院通过召开专题党组会传达学习报告精神、连续三天召开干警大会原汁原味学习十九大报告、邀请党校教授授课解读、省检察院崔国红副检察长现场宣讲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主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丰富内涵等党的十九大精神,力求学懂、弄通、做实,学以致用,指导工作,推动发展。

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突出加强党组班子建设,确立“加强学习、维护团结、大局观念、高点定位、以上率下”五条措施狠抓落实;完善成立党小组等基层组织,及时组织支部换届选举,调整充实新生力量,健全支部组织构架;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组织生活,科学民主决策;高标准建立党员(支部)活动平台,方便学习交流和观摩评比,完善制度规定,提高支部党员活动的规范化水平。严格党内监督,深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强化“两个责任”,8次召开警示教育会,学习传达各项通报,举一反三,引导督促全体干警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守法律和纪律的底线,努力营造严肃活泼、团结向上、风清气正的党内文化氛围。

争创文明和谐单位。组织开展绿色健康登山健身活动、“魅力检察?光影记忆”手机摄影比赛,积极参加雁门关国际骑游大会、政法系统书画作品比赛和志愿服务活动,展现检察干警精神风貌;注重检察宣传,在交通要道、办公楼顶高标准建设检察宣传牌匾,传播正能量;大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年内先后被评为县级文明和谐单位、市级文明和谐单位标兵,展示了良好形象。

四、坚持改革兴检,着力提升检察公信力

面对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新要求,我们提高政治站位,顺势而为,坚持改革兴检,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的总体要求,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紧抓关键任务与时间节点,通过学习政策、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民主论证、科学决策、周密组织,扎实推进各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围绕落实司法责任制这一核心要求,狠抓检察官遴选、人员分类管理、办案团队组建、内设机构改革等关键环节,先后遴选产生员额检察官11名,整个过程公平公正、群众信服;及时完成了27名在岗在编政法编制干警人员分类、调岗到位工作,成功组建10个独任检察官为主的办案组织,建立16个新型办案组织单元;认真开展内设机构改革,实行扁平化管理,三名副检察长、政治协理员分别兼任部长,强化一线办案力量;完成了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职级套改,细化完善绩效考核细则,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绩效考核机制;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要求,制定出台落实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检察官权力清单,实行案件随机分配、检察官依法审查、依权限决定负责的新的办案机制,减少审批环节、减化办案流程,有力提高了办案质量效益。

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主动配合,全力协调,顺利完成了人员编制转隶、案件线索设备移交等工作;认真学习上级关于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干警支持配合主动性;指派专人参加省院组织的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培训,结合司法体制改革新办案组织组建与案件分配方式,积极探索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对接衔接机制,形成职务犯罪打击合力。

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建立命案现场勘验、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侦查机制,依法引导取证,提高案件侦查质量;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作用,强化严格依法审查案件,注重司法能力培养,提高指控犯罪能力和效果;全面加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自觉接受审判机关、侦查机关和律师在诉讼中的制约,确保公正司法。坚持和现代科技应用深度结合,建成全市首个智慧检务案件研讨会议平台,实现了会议资料自动上传分发、文件资料同屏阅览、保密信息一键清除、全程摄像跟踪同步录音录像以及即时表决、视频会议等功能,科技强检迈出实质性步伐。

各位代表,在充分肯定去年检察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充分认识检察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部分干警争先创优意识不强,不思进取、安于现状的精神状态尚未得到根本改变;二是队伍人才结构不合理,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三是从严管理队伍不够,违反工作纪律问题仍有发生;四是司法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2018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是我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入推进脱贫攻坚的关键一年。检察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上级政法工作、检察工作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坚持问题导向和使命引领,全面落实“三坚持三提升” (坚持职能立检,提升检察监督力;坚持文化育检,提升检察软实力;坚持改革兴检,提升检察公信力)工作思路,深入推进平安代县、法治代县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为全面实施“12339”发展战略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是指引新时代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思想旗帜和行动纲领。广大检察干警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深刻领会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最高原则、根本立场、首要任务、基本方式、强大动力、重要保障,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学思践悟、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检察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葆检察人员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需要,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要主动作为,积极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大局。服务中心,保障大局,始终将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大局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精准脱贫攻坚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强化民生检察工作,严厉打击各类侵犯人民群众人身财产权的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毒品、危爆物品、安全生产整治等专项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深入持续推进产权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活动。要全力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严厉打击发生在扶贫领域、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及金融秩序的犯罪,继续加强对精准扶贫的检察监督,扎实推进“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主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有效防控化解各类风险,为脱贫攻坚、创新驱动保驾护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破坏经济秩序、威胁政治安全和涉足扶贫民生等领域的黑恶犯罪活动;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大追捕追诉力度,做到除恶必尽;严格掌握对黑恶犯罪分子变更强制措施、不起诉等适用条件,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三要全面加强检察监督工作,努力维护公平正义。进一步认识检察监督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保持政治定力,坚定检察自信,全面履行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不断增强监督实效,确保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着力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要树立审慎、谦抑、善良的司法理念,转变观念,转变方式,善于依靠和运用法律武器实施监督,做好释法说理,使被监督者心悦诚服,保证监督实效。

四要强化教育引导,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持之以恒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过硬检察队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深我县“学桂珍、问初心、担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担当;持续狠抓文化育检工作,坚持内涵发展,久久为功,发挥文化育人功能;要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加强对检察人员的素能培训,着力提升执法办案能力;要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切实增强宪法意识、人大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提升检察公信力;要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现代科技应用,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措施,激发队伍活力,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

各位代表,新时代的检察工作使命神圣、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按照本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代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不懈努力!

 

 

 

 

 

 

 

 

 

 

 

 

 

 

 

 

 

 

 

 

 

 

 

 

 

 

名词解释:

1、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 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2、提起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侦查所搜集的证据,确认被告人犯有罪行,代表国家提请法院对被告人进行审判的一种诉讼行为。

3、强制医疗是指《刑事诉讼法》第284条规定的,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的诉讼程序。强制医疗由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法院审理决定。

4、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明确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范围,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的范围是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行政公益诉讼的范围是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

5、司法救助主要是对遭受犯罪行为侵害,因无法获得有效赔偿而陷入生活困境的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由国家提供专项资金给予适当的资助,帮助解决暂时的生活、医疗等困难。

6、羁押必要性审查是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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